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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各地电动车新规出台,超标车要注意了

发布时间:2020-03-30浏览次数:3817
虽然疫情还未结束,但大家已全面复工。作为如今较安全且方便的出行工具,电动自行车获得人民日报推荐,被评为疫情期间最佳出行方式。拥有电动车的车主注意了,马上4月起,还有一批电动车新规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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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未换新牌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

日前福建龙岩新罗区交管部门发布最新通知,2020年4月1日起,未在规定期限内换发新牌证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严管;2022年1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全面禁行,对上道路行驶的汽油机助力车(超标电动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实施强制报废。

值得注意的是,到2020年,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状况不好的超标电动车自行淘汰;全区范围内全面禁行,对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实施强制报废。

截止3月31日,电动自行车上牌免收号牌费用

距离安徽马鞍山电动自行车上牌免收号牌费用仅剩不到10天的时间。这意味着从2020年4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挂牌即将开始收费。《马鞍山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所有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一律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上牌或申领临时通行标志。


4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近日,扬州出台了《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将于2020年4月1日实施,提到领取号牌后,电动车方可上道路行驶,不得违法安装搭载人员的设备或动力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原有的限速装置,以及规定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产品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并且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4月1日起,地铁内禁止骑行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以及规定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等。(譬如南京,明确不允许携带自行车等车类进入地铁)

中国电动车网提醒,最近许多新规都涉及到上牌与超标车的处理,如果还未及时进行备案登记的要赶紧去办了。接下来,超标车将进入1到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超标车将严禁上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各地政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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