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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带头,12月1日起,又一批电动车新规即将实施!

发布时间:2020-11-14浏览次数:3104

2020年还剩一个多月就要结束了,电动车企业正如火如荼的在终端市场角逐,而全国各地关于电动车政策的变化也时刻影响着终端销量的走向,临近12月,又一波电动车新规即将实施,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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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2月1日起,骑乘电动车一律要戴头盔


江苏省13市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安全头盔的实施时间和区域已全部出炉。目前,南京、常州、无锡、苏州、盐城、泰州已全市实施,徐州市市区、南通、扬州、宿迁已于9月起实施,淮安、镇江、连云港海州区等地已于10月1日实施。12月1日后,江苏全域实行骑乘电动车强制戴头盔。


山西晋城:12月1日起,《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

该《条例》分为“总则”“生产、销售、维修与回收”“登记管理”“道路通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共50条。该《条例》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的,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携带行驶证;驾驶其他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条例》还规定: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电动车应当在取得本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安徽合肥:截止12月底,非标电动车逾期不再办理挂牌

今年6月1日到12月31日,合肥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工作,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立了56个登记上牌服务网点。随着政策期限将至,市民上牌数量增多,交警部门主动加班,组织“流动”小分队、党员志愿者等人员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把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点“搬到”社区、单位,手把手指导市民登记上牌。一旦结束上牌,所有未上牌电动车以及未上临时号牌的超标车,将会禁止在合肥道路通行,2021年1月1日起,合肥交警部门将严查无牌无临时标志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将面临“暂扣车辆 罚款”的处罚。


河南驻马店:12月1日起,无牌电动车严查,违法行为罚款

12月1日起,驻马店为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发生,将会对辖区未登记挂牌以及登记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车,实施严查,除此之外,还会对已经挂牌的电动车出现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加装等行为严查,根据规定,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将会处罚20元,加装篷子以及挡风被的行为,将会罚款50元。

年关将近,新的一批电动车规定即将实施,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还会有更多地方更新电动车新规,大家对号入座,遵守当地电动车管理规定,切勿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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