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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8月8日启动!

发布时间:2020-08-10浏览次数:2890

8月7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作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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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仍然呈现起数多、死亡占比高的特点,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3%。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坚决贯彻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截至8月6日,全省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行为11.2万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2.6万起、逆向行驶5.8万起、违法载人2.9万起,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所提升。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从5月份的30%、6月份的43%,逐步上升至7月份的55%,部分城市重点路口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比例达98%。
本次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将推动电动自行车闭环式全链条监管,迅速消除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全面建立安全文明守法骑行江苏规矩,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力争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行动,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佩戴率大幅上升,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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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宣传警示

坚持宣传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全方位、多元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曝光。围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普法、释法宣传。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媒体暗访,曝光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及相关企业。对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不守规矩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实行实名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向其所属单位发函通报,建议约谈当事人,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对违法次数多且拒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要集中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告知违法情况,督促接受处理,增强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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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善设施

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合理分配路权,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流量大的农村路段,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排查整改路口安全隐患,重点对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信号灯相位冲突、停车泊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等问题进行整改;农村公路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照明设施。针对大型车辆内轮差、视觉盲区,设置右转导向线、漆画危险警示区。采取喷涂路面警示提示标语、安装闯红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措施,加强实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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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严管秩序

以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超员)、超速、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非标电动四轮车上路和非标电动三轮车闯禁行、载客为管控重点,实施集中攻坚,定期组织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加强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建设,采取人脸识别、电子标签识别等手段关联车辆及骑行人身份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探索在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安装使用测速设备或利用现有设备,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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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溯源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源头监管,形成完整的监管链条。对登记车辆逐项核查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建立涉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三、四轮车死亡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死亡2人及以上的一律逐起开展深度调查,凡发现涉事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面调查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等环节的情况。对有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滥用职权罪及玩忽职守罪等刑事犯罪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发布虚假广告等情形的,向事故受害者及其亲属告知生产、销售企业责任,建议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协助收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信息,通报同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联动加强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倒查各个环节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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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共治

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志愿劝导劝导活动。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成本。联合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引导企业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推动指导快递、外卖企业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内容。试行乡镇(街道)交通安全文明指数管理,推动建立全社会共治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交警提醒

驾乘电动自行车请自觉遵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建共享安全守法文明骑行“江苏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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